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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5月11日 星期五

一根橫桿惹出的血案 避稅避出大麻煩 到底誰是受害者?


最近的網路論壇上,有關自小客以及自小客貨的問題吵的不可開交,甚至還「勞動」立法委員召開公聽會。然而,在花了不少時間看完這些爭議之後,到底問題的癥結在哪裡?早就已經模糊掉了。

其實回歸事情的本源,簡而言之,就是依據現行中華民國法令與規定,車輛出廠時若依「自用小客車」申請時,需支付25%的貨物稅,但依「自用小型客貨車」申請時,則僅需支付15%的貨物稅。在此姑且不談貨物稅存續的公平正義,就單純看這兩者間的差異。

依現行規定,自小客與自小客貨間最大的差異,在於車輛應保時行李空間在一立方公尺(1000公升)以上,且行李空間與車室空間之間,以及行李空間的窗戶上,需加裝橫桿以策安全。這也成為國內辨識自小客與自小客貨最簡單的方式。

換句話說,只差那根橫桿,貨物稅就差了10%。反應到實際的售價上,就是動輒數萬元的差距。

那麼,挑明來說好了,相信很多人或多或少都有把車子塞的滿滿的經驗,或者是幫朋友搬家、或者是去大賣場血拚一番。換句話說,即使是「自小客」,也會有塞滿車內的時候。在這個時候,相關政府部門、立法委員、網路上的正義魔人們,又要怎麼去「定義」自小客以及自小客貨的差異?

再者,消費者之所以選購休旅車,不管是MPVSUV,也不管是五人座或是七人座,目的為的不就是擁有一部具有彈性空間運用的車輛嗎?而所謂的「彈性空間」又如何定義?不就是當使用者想載人的時候可以載人、想放行李的時候可以放行李?

換句話說,這整件事情其實問題的根源不在哪個車廠或是哪個車型,而是整個汽車產業都面臨的問題。

從法規的層面來說,現行的規範是否符合日新月異的汽車科技與產品層面?前述加裝橫桿的法令,若是拿來規範以前的得利卡、威利等商用車,相信不會有太多人有異議。然而,為了節稅、降低成本,車商將旗下的休旅車以客貨車的名義掛牌時,這樣的法規就衍生出適用性的問題了。

事實上,這也並不是沒有解決的方法。很多年前,Volvo原廠就在他們的旅行車款(EstateWagon)上,提供了一項選用配備,就是在行李廂以及車室之間的金屬柵欄,目的就是讓車主在後廂滿載貨物時,確保車室內乘客的安全性。而這個金屬柵欄不僅是可以拆裝的,同時也經過原廠及歐盟的安全認證。

所以,真正的問題在於,為什麼這樣的安全審驗台灣不做?所謂存在就是合理,如今會有自小客貨的爭議,自然有其背景及歷史因素,但如何去解決這樣的問題點,才是解決事情的最好方法。

簡單的說,如果貨物稅不能取消,而車輛安全審驗又必須進行,那麼,對於現行休旅車以自小客貨送驗一事,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將其合理化。透過更符合消費者使用習慣以及兼顧安全性的方向,做出最好的解決方案。

另外,假設因為這樣的爭議,導致政府部門全面徹查國內以自小客貨申請掛牌的車輛,那麼,對消費者來說,有任何的好處嗎?首先,假設原本以自小客貨申請的車輛售價是新台幣80萬元,那麼,由於車廠被迫只能以自小客名義申請,而需支付額外的10%貨物稅,則可能令售價變為90萬元。但消費者拿到的,僅是少了一根橫桿的「小客車」。這難道是消費者想看到的結果嗎?

其次,對於現有的車主來說,有多少人會這麼老實的開著加裝橫桿的車輛上路?尤其交通警察依現行執勤規範,只會查驗行照的座位數與實際座位數差異的情況下,不「權宜」自行拆除橫桿的車主,恐怕會被人家笑是腦袋有個洞。挑明著說,是否合法?當然不合法!但會不會這樣幹?保證大家都會這樣幹。

再從另一個角度說,這樣的規定,合理嗎?法令的目的是用來確保人民的權益,當法令與人民的權益相抵觸時,自然有修法的必要性。

因此,問題的重心應該放在車上有或是沒有那根橫桿嗎?

姑且不談貨物稅早已失去當初立法的課稅目的與用意,就單純從消費者實際需求的層面上來說,現行客貨車安全審驗的相關規定,就有重新研議的必要性。

為了行車的安全,在行李空間與車室空間之間,應有安全柵欄,相信不會有任何疑義。然而,安全柵欄是否必然是固定不可拆卸的?另外,客貨車的載貨空間又是否必然沒有彈性利用空間?這些都有著相當大的討論空間。

當然,如果想要徹底解決這個問題,最簡單的方式是檢討貨物稅的存廢。一旦貨物稅廢止,相信也不會有任何車廠會閒著沒事刻意用「客貨車」的名義去申請休旅車的安全審驗。

正所謂危機就是轉機,包括經濟部、交通部在內的交通部門,以及立委諸公,似乎都應該趁這個機會好好檢討一下,到底如何才能真的解決民眾的問題。